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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如何参与规范和辅助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

更新时间:2018-05-01 14:39:08点击次数:3211次字号:T|T
相关介绍

第三方如何参与规范和辅助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


毋庸置疑,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是创新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有效途径。但是,政府部门在购买服务时常常会遇到“花钱买不到好的服务”,“钱花出去,效果如何?如何评审?”等难题,这些难题在北京市西城区残疾人温馨家园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得到了有效破解。

温馨家园是指本市各区县的基层街道(乡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要求,为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依托本地区内公共活动(服务)中心建立的以各类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综合性活动和服务载体。 是基层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主阵地。为推动温馨家园服务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选择西城区为试点工作单位,由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导改革试点工作。区残联创新性地引入5A级社会组织——北京市西城区公益文化传播中心(以下简称“公益智库”)作为第三方机构,以深化和规范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为突破口,开启了第三方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实践。

1. 第三方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实证经验

1.1 项目化设计,使购买服务精准到位

公益智库首先征询了残疾人及其家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街道残联和区残联等利益关联方的意见;接下来,以提升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为根本诉求,以项目目标明晰、服务内容细化、考核指标量化为基本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与策划,形成四大购买服务项目,其中,“温馨家园托管项目”是综合管理类项目,在于推动残疾人温馨家园发展上台阶、管理上层次、服务上水平。其他三个项目(“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项目”、“残疾人文体素质提升与文体骨干培养项目”、“轻残帮重残社会组织培育与能力建设项目”)是基于“赋能”理念,促进残疾人能力建设与社会融入的项目。破解了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买什么”的难题。下文将对四个购买服务项目分别加以阐释与说明。

1.1.1 设计策划“温馨家园托管项目”

为了推动温馨家园服务转型升级,策划推出了“温馨家园托管项目”,旨在引入一家综合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委托其在“优化内部管理、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残疾人需求信息数据采集与动态更新、助残服务项目策划与实施、宣传推广”等方面对温馨家园进行托管式综合管理,提升温馨家园的精细化管理与精准化服务水平。

1.1.2 设计策划“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项目”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加强就业培训,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途径。“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项目”是通过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对接资源、“一对一”创业辅导等多元化支持,努力帮助有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梦想,通过劳动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1.1.3 设计策划“残疾人文体素质提升与文体骨干培养项目”

“残疾人文体素质提升与文体骨干培养项目”是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提升残疾人文体素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与此同时,发现和挖掘残疾人文体骨干,最大限度发挥骨干作用,探索实现残疾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促进基层残疾人文体工作全面发展。

1.1.4 设计策划“轻残帮重残社会组织培育与能力建设项目”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树立“四自”精神,提升自身素质,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社会风尚的重要力量。“轻残帮重残社会组织培育与能力建设项目”通过招募有意向的轻度残疾人志愿者,与重度残疾人“一对一”组成互助小组,互信互尊、互助互爱,并着力提升轻度残疾人志愿服务能力、细化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促进残疾人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1.2 程序化购买,使购买服务提质增效

为了使购买服务在“阳光下”形成常规化程序,“公益智库”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和专业视角,创新性地研发了“竞争性遴选六步骤”,流程严谨、组织严密、筛选严格,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积极性,确保了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享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最终以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最优质、最有活力的社会力量承接购买服务项目,破解了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怎么买、买得值”的难题。

步骤一:公开发布购买服务项目,诚邀社会力量报名参与

利用第三方微信公众平台(公益智库platform)对外发布上述四个购买服务项目,广泛邀请社会力量报名参与,并告知资质要求与参与方法。

步骤二:严格资质审查,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项目说明会

按照前期发布的参与方法,社会力量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相关资质证明,第三方经过严格周密地审核把关,向符合参与条件的社会力量,发出参加项目说明会的邀请。

步骤三:组织项目说明会,使社会力量明晰购买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

第三方组织项目说明会,为购买方与社会力量搭建了一个面对面交流与沟通的平台,使社会力量更准确地了解购买方的需求,更清晰地了解项目内容,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步骤四:组织项目竞争性洽谈会,择优选择社会力量

第一,编制专家评分表,组建专家评审团

第三方根据助残服务的特点,将项目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创新性、推广性、公益性等维度作为重要权重赋值,编制专家评分表;并选择熟悉相关扶残助残政策、熟悉政府购买服务、熟悉基层残疾人工作;熟悉项目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相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团。

第二,组织项目竞争性洽谈会

第三方组织项目竞争性洽谈会,社会力量现场陈述项目方案,专家评审团现场提问、打分,第三方根据评分结果,出具《购买服务项目承接建议书》。作为购买方选择承接方的重要依据。

步骤五:公开发布竞洽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竞洽结果同样通过第三方独立平台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了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

步骤六:细化合同条款、细化签约流程

第三方根据助残项目特点,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与细化,并由承接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安全预案、执行团体等内容。接下来,合同的审定经过了第三方初审、试点街道复审、区残联律师三审,最终由组联部报区残联党组会审定,四级检查、层层把关,流程严谨。对于在合同管理环节,有效规避项目风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3 科学化评估,使购买服务监管到位

1.3.1 在项目启动阶段,注重项目的计划性

在项目的启动阶段,第三方要求项目承接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细化项目的总体计划与实施进度,以便在项目的实施阶段明确分阶段推进的步骤和内容。

1.3.2 在项目实施阶段,注重项目阶段性目标的达成

第一,加强时时对接、在线交流与指导

第三方利用新媒体(QQ群和微信群)建立了购买方、承接方、第三方等共同参与的项目进度交流平台。这个平台有如下功能:一是实现了项目关联方对助残工作的时时对接,时时交流。二是通过上传项目文字、图片、宣传报道等相关资料,便于关联方及时了解项目进程、交流互鉴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创新经验等。三是便于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在线指导。四是第三方会上传与助残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 《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等,使承接方紧跟政策“风向标”,进一步做好助残工作。

第二,加强现场督导

第三方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前往项目实施地点,现场督导、跟踪评估,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现场反馈,及时提出项目优化与改进的意见与建议,确保项目阶段性目标的达成。

1.3.3 在项目结题阶段,注重项目经验的总结与提升

第三方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以及助残服务的特殊性,综合运用评估工具和方法进行结题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该报告既是对项目实施效果的客观评价,也是对助残服务的科学总结与分析,可为购买方提供决策参考与智力支持。

2. 第三方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思考与启示

实践证明,第三方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有利于促进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助残服务水平的专业化。目前,在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领域,对于第三方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政府与第三方还未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下文将围绕上述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2.1第三方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的资质与条件

从广义上来讲,第三方又称为第三部门,是指不属于第一部门(政府)和第二部门(市场)的其他所有组织的集合,它以非营利为宗旨,因此,也被称为非营利组织。

单从政府购买服务来讲,《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充分发挥第三方在确定购买内容和绩效评价工作中的作用”。在这里,第三方是介于政府(购买方)、社会力量(承接方)的中介组织或机构,接受购买方的委托,提供相关支持服务。

从上述相关概念与政策中,本文认为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的第三方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残疾人公共服务以残疾人公共利益为最终旨归,主要关注社会公平,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福利性的特点。因此,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的第三方应首选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这些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坚守公益属性,践行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益。(2)由于残疾人公共服务的特殊性与专业性,第三方在助残服务经验、社会资源和专业技术上的“功力”是必不可少的。(3)政府要选择公信力强和社会美誉度好的社会组织。可参照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关于社会组织的等级评定标准,选择4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4)第三方与承接方之间不能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在服务过程中,要保持诚信正直的职业操守和独立客观的专业精神。

2.2 政府与第三方的合作中各自需要把握的关键点

为使政府与第三方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使政府购买服务走上常态化、规范化道路,以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的双提高,第三方需要健全服务模式,政府方需要强化保障与监管。

2.2.1 第三方健全“一个平台、双向合作、三方受益”的服务模式

第三方要健全“一个平台、双向合作、三方受益”的服务模式,搭建好对接政府(购买方)和社会力量(承接方)的支持平台,发挥平台集聚助残社会资源的功能、协同创新的功能、智库服务的功能等,帮助政府优选助残社会力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效益;同时,助力助残社会力量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最终使残疾人群体受益。

2.2.2 政府:坚持“一手抓放权、一手抓监管”

政府与第三方的合作,是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的有力杠杆。政府在确保购买资金及时到位的同时,要从政策、制度层面,确保第三方参与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赋予第三方一定的话语权。同时,通过资质认定、准入退出机制等加强监管,进一步明确第三方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对于违规操作的第三方,严格按照退出标准和程序予以退出或处罚。形成高标准选拔、严要求管理、大力度推进的发展格局,使第三方在残疾人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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